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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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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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2 年度考核细化标准
政治建设
(20 分)
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
讲话、指
示批示精
神情况(5
分)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浙江、杭州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不力,或贯
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或工作失责失管、推进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1分;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令问责的,每例扣 2分。
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查属实的,每例扣 5分;下属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经查属实的,每例扣 3分;党组织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未坚决批评制
止,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2分。
未落实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有关要求,对政治监督“问题清单”整改落实
不力,被上级通报的,每例扣 1分;未按要求开展“护航稳进提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
开”专项政治监督的,每例扣 1分。
贯彻落实
区委区政
府中心工
作情况(5
分)
在落实《余杭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统筹推进
疫情防控、廉洁办亚运、数字化改革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工作失责失管,不作为、乱
作为,造成不良影响,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后仍整改不力的,每例扣 1分;被中央、省、
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令问责的,每
例扣 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2 年度考核细化标准
落实巡视
巡察反馈
问题整改
情况(5
分)
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对应扣 4
分、3分、2分、1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的,每例扣 2分;对本轮巡视
巡察反馈问题及区委明确的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例扣 2分。集中整改阶段对区委巡察
反馈问题的整改率低于 80%的,每例扣 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 3分。
贯彻执行区委《关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的通知》不
到位,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1分;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
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令问责的,每例扣 2分。
未按要求协助推进区委巡察上下联动“精准亮剑”专项行动的,每例扣 1 分。推进“七张
问题清单”重大巡视问题整改不力,出现无合理理由逾期整改情况的,每例扣 1分;“七张
问题清单”工作推进不力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按照省级、市级、区级及影响程度,每例
分别对应扣 3分、2分、1分。
推进“四
责协同”
情况(5
分)
贯彻执行省市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有关文件精神不到位,
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1分;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令问责的,每例扣 2分。
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或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每例扣 1分;引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加扣 1
分。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基层权力制度的,被上级责令纠改的或被给予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
每例扣 1分;引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加扣 1分;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信访问题突出的,
加扣 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2 年度考核细化标准
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余杭建设的实施意见》不力,推进相关领域清廉建设工作
不到位,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1分;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
别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未结合实际培育树立清廉余杭示范点的,每例扣 1分。
思想建设
(4分)
加强党风
廉政宣传
教育情况
(4分)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未把党章党规
党纪、监察法等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织学习教育计划,或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每例扣 1
分;未落实纪检监察对象廉政教育全覆盖要求,开展相关法纪教育、道德教育以及廉洁好家
风等廉政文化建设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每例扣 1分。
未按要求开展“清风护苗”专项行动的,每例扣 1 分;未开展村社“一把手”未带头上廉
政党课的,每例扣 1 分;未开展村社工作人员廉政教育的,每例扣 1分。
作风建设
(6分)
持之以恒
整饬“六
大顽疾”
推进基层
减负情况
(3分)
整饬“六大顽疾”、落实基层减负各项措施不力,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1分;
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
令问责的,每例扣 2分。
深入推进
作作风建
设情况(3
分)
对上级交办的反映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开展整改落实的,每件扣 1分;因整改
落实不认真被书面退办或上报的情况与上级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每件扣 2分。
贯彻落实亲清政商关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会所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
项治理等作风建设重点任务重要制度不到位,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 1分;未按
要求开展亲清政商关系“示范先行”专项行动的,每例扣 1分;执行《亲清政商交往“正面
清单”“负面清单”和“倡导清单”》等制度措施不力的,每例扣 1分;开展影响亲清政商
关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不落实的,每例扣 1分;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
每例分别对应扣 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令问责的,每例扣 2分。
对基层腐败案件查办、数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推进不力,被上级通报的,每例扣 2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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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2022年度考核细化标准政治建设(20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5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浙江、杭州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不力,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或工作失责失管、推进滞后,造成不良影响,被发书面纪检监察建议的,每例扣1分;被中央、省、市、区通报问题的,每例分别对应扣4分、3分、2分、1分;被上级机关责令问责的,每例扣2分。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查属实的,每例扣5分;下属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查属实的,每例扣3分;党组织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未坚决...
分类:精选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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