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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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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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
第一条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
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街道(乡、镇)党(工)委统一领导
城乡社区党组织或广场公园社团联合会党组织兜底管理,
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并将党的领导
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
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
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
的优秀党员吸收到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
作,由村(社区)“两委”、居(村)民代表、辖区单位
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区民政局、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测评结果作为开展政府购
买服务、匹配辖区资源、构建退出机制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规范管理体制。完善“一级主体、分级负责”
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政务一网通”改革要求,进一步
“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证照、减时限”,积极引
导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到各区登记机关申
请登记。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广泛
调研摸底,将辖区内规模较大、影响力强、作用明显的社
区社会组织列入拟登记台账,列为培育示范点,加大扶持
与监管力度,促进其依法登记。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服务与管理的主
体,具体实施备案管理和分类指导。
居(村)委会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
求,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备案的初审、上报。
社区社会组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发起单位应
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
制定本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填写《社区社会组织
备案表》,报社区居(村)委会初审;
(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并予以公示,颁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
(三)《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及《社区社会组织备案
表》(一式 X份)经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同意盖章后,分别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居(村)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留存。
(四)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
进行备案。
各街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社区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并建立工作
台账,每半年向各区民政局报送工作台账。
社区社会组织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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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第一条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街道(乡、镇)党(工)委统一领导城乡社区党组织或广场公园社团联合会党组织兜底管理,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并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员吸收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由村(社区)“两委”、居(村)民代表、辖区单位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测评结果作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匹配辖...
分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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