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县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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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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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
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全面
做好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印发《宝鸡市
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部署,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决定自 2023 年3月至 2023 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
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
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
极参与的原则,坚决打击冒牌消防培训机构或假冒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影响正常活动
通过虚假宣传高价兜售消防产品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
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增强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开展冒牌消防培训集中整治
1.整体要求
对冒牌消防培训现象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严防冒牌培
训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散播虚假消防知识,切实维护人
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2.摸排统计
(1)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对照各
自职能分工,梳理正规消防培训学校、机构和涉消社会组
织信息台账,为摸排确定冒牌培训机构提供基础依据。
(2)公安局、消防大队根据各自监管范围,通过线下、
线上等多种方式,走访调查接受过非正规消防培训的单位
和个人,并结合正规消防培训学校、机构和涉消社会组织
信息,广泛摸排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及人员信息线索,重点
掌握培训机构性质、培训人员身份、培训主要内容、兜售
产品种类等相关情况,建立问题清单。
(3)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要摸排调查本系统内接受此类冒牌培训的相关情况,梳理
信息台账,为违法查处提供问题线索。
3.违法处理
(1)对依法登记的涉消社会组织或个人超出业务范围
开展消防培训的行为,由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对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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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印发《宝鸡市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要求如下: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决打击冒牌消防培训机构或...
分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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